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溶剂型航空器零部件清洗剂(以下简称清洗剂)的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包装、标志、产品说明书和储存等要求。
本标准适用于由石油蒸馏物组成的 I型(低闪点溶剂)、I型(高闪点溶剂)、I型(超高闪点溶剂)、IV型(高闪点柠檬气味溶剂)和 V型(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溶剂)清洗剂的生产。
备注:本标准已于 2019 年 7 月 15 日废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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